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突出区域经济大提速这个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打资源牌、走特色路,加快工业化、生态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实施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和创新驱动,以增量带动结构优化,以创新促进转型升级,以发展保障民生改善,培育壮大“三五二”产业,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打造吉林东部新的经济增长极,使白山迈进全省较发达城市行列,努力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
(二)基本原则
――坚持转型发展原则。加快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发展中促转型,在转型中谋发展,推进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城乡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从过度依赖资源开采业向产业多元化支撑转变,从主要依靠原料生产向终端产品生产转变,从城乡二元矛盾向和谐统一转变。
――坚持“三动战略”原则。全面实施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和创新驱动,以投资扩大总量、优化结构、夯实基础;以项目促进要素集聚、产业提升;以创新推动大发展、快发展,实现快速崛起、后来居上。
――坚持“三化统筹”原则。统筹推进工业化、生态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用工业化推动生态城镇化,用农业现代化为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用城镇化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平提升,走工业化、生态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支撑、相互融合、互动发展的新路子。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走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融合发展之路,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强化资源优化配置,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坚持市区一体化发展原则。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加强沟通与配合,统筹规划市区产业布局、生产要素配置、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健全、要素市场完备、基础设施完善的新格局,全面提升城区吸引力、凝聚力和竞争力。
――坚持民生为本原则。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各阶层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构建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整体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自主创新能力日益增强,城市功能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全面改善,节能减排取得实效,生态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全力打造吉林东部崛起新的增长极。
经济实力更加壮大。在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效益、降低资源消耗的基础上,力争经济实力进入全省中上游水平。到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240亿元,年均增长23%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570亿元,年均增长22%;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10.4:60:29.6调整为7:53:40;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120亿元,年均增长23%,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实现80亿元,年均增长2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391亿元,年均增长23%。
城乡特色更加鲜明。中心城区建成城市功能更加完善,辐射带动、人口吸纳、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融入周边城市2.5小时经济圈的山水园林城;县(市)城区依托资源及产业优势,建成区域性中小城市;建成一批特色突出,功能完善,镇域经济比较繁荣的特色城镇;逐步实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城乡均等化。到2015年,城镇化率达到77%,新农村市级标准化示范村达到260个。
社会事业更加协调。加大对各项社会事业投入力度,实现经济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到2015年,全市适龄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5年,初中阶段巩固率达到9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主要卫生指标达到全省中上等水平;建立覆盖全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9‰以内。
人民生活更加富足。调整居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比重。到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900元,年均增长1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300元,年均增长13%;累计城镇新增就业岗位17.5万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城乡人均居住面积分别达到28平方米和25平方米;逐步实现各项社会保险全覆盖。
生态环境更加优化。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3.2%,林木蓄积量达到1.89亿立方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3%;单位GDP综合能源消费量降低1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5%,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8%,氨氮排放总量减少9%,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