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划实施
《白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今后五年白山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体现了转型发展、加速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形成合力,积极推进规划贯彻实施。
(一)项目投资保障
根据“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加强与国家和省里的联系沟通,争取国债及专项资金的支持。加强银企、银政合作,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努力扩大股票债券融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产业投资领域,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加对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投入。“十二五”期间,全市谋划实施3000万元以上项目650个,总投资4000亿元。
(二)人才机制保障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健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推行科学评价制度,设立人才开发基金,逐步实现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合理利用教育资源,增强教育培训能力,加快培育急需人才。挖掘、保护、使用本地人才,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本地人才进行培训。积极吸引紧缺人才,创新域外人才引进机制,吸引聘用国内外高级专门人才在我市创业,为白山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三)财政支出保障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各级财政支出的比重,新增财力的70%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支出需要,按照维护社会公平要求,切实履行好再分配职能。整合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确保投向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控制行政成本,厉行勤俭节约。适当增加基本建设资金投入,合理安排基本建设预算。加强对重点生态地区的转移支付,促进区县主体功能定位落实。
(四)领导组织保障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确保规划实施。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纲要,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年度财政预算、重点专项规划,提出分期实施方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并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强化信息引导,面向企业和公众,积极广泛地组织好规划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参与实施和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促进规划实施。
(五)跟踪评估保障
健全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制度,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规划确定的调控目标监督预警和对重大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在规划纲要实施的中期阶段,要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提交中期评估报告。经评估需要对本规划纲要修订时,由市政府提出修订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