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高质量推进健康白山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架构、工作体系和推进机制。二是做好前期研究,组织开展
《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和“十三五”规划评估,共同谋划“十四五”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三是强化《规划》衔接,紧密衔接省级上位规划,其核心精神和主要任务予以充分体现;紧密衔接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确保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与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四是广泛征求意见,《规划》起草过程中,多次组织开展座谈交流、实地调研,多次向市直相关部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专家、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研究,并在规划的修改完善过程中予以吸纳和体现。五是严格履行程序,《规划》履行了公众参与、集体讨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全篇共有10个章节。
第一章主要阐述了《规划》编制的基础现状,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第二章至第九章,主要明确了重点发展任务,概括起来主要包括8个方面:一是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筑牢人民健康安全屏障,体现发展更安全;二是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扎实推进健康中国行动,体现生活更健康;三是全人群全周期提供健康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体现保障更全面;四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体现医疗公益性;五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体现服务更优质;六是坚持传承精华与守正创新,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体现中西医并重;七是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做优做强健康产业,体现大健康理念;八是加强支撑与保障,夯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基础,体现制度更健全。
第十章提出了确保《规划》落地落实的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各方参与、营造良好氛围、做好监测评价。
三、主要特点
纵观整个《规划》,有四方面特点。一是体现高站位。《规划》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以推进健康白山建设为统领,突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发展重点,在白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中找准卫生健康工作定位,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二是突出抓防范。把公共卫生作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底线”和“基础性”任务,提出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设置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专栏,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早期监测预警响应、传染病疫情救治、医防融合等能力,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屏障,保障白山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三是聚焦大健康。针对影响健康的前期因素,突出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源头防控的健康维护方式,普及健康知识、推广全民健身、关注心理健康、促进健康环境、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针对妇幼儿童、老年人、劳动者、残疾人、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健康需求,采取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强化全周期精准干预服务;针对现阶段威胁健康的重大疾病,不断完善防治策略,突出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实现早诊早治早康复。四是坚持促改革。提出在“十四五”时期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四、创新举措
一是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的体制机制。优化完善机构设置,加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实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推动建成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二是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白山市中医院与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搭建与国内知名中医医院的合作平台。以建设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为契机,将白山市中医院建成三级甲等中医院,打造吉林省东南区域中医医疗中心、科教中心。
五、主要名词解释
(一)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指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医师助理数。
(二)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指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的注册护士数。
(三)紧密型医共体:医共体即医疗共同体,是指不同级别、类别的医疗机构之间,通过纵向或横向医疗资源整合形成的医疗机构联合组织,主要目的是提升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能,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紧密型医联体是利益、责任和发展的共同体,其最大的特点是人、财、物统一调配,经济利益一体化。
(四)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指职工医保参保人的门诊费用由以前主要通过“个人账户”的方式来保障,转变为通过“共济保障”,也就是统筹来报销。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