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白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8号

来源: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日期:2023-08-08
视力保护色:
收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白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已经白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审议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8月8日
 

 

  

  
 

 

  

  
 

 

  

  
 

 

  

  
 

 

  

  
 

 

  

  




责任编辑:张鑫
初审:    复审:    终审:
触碰右侧展开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