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项目编码 | FG-XK-004 | 
|---|---|
| 项目来源 | 权力清单 | 
| 项目名称 | 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 项目子项 | |
| 主题分类 | 投资审批 |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3、《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 
| 受理单位 | 项目实施主体 | 
| 承办机构 | 白山市发改委 | 
| 共同实施部门 | |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服务对象 | 企业 | 
| 咨询电话 | 0439-3263566 | 
| 监督电话 | 0439-3263566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收费依据 | |
| 申请材料及附件 | 1、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法人单位出具项目核准的请示文件。 3、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挂牌出让合同、土地证等。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6、节能审查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需出具的备案文件。 | 
| 基本流程 | 1、申请人到政务大厅市发改委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市发改委相关科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3、审批科复核后,向申请人印发批复文件。 |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
| 备注 | 









 吉公网安备 220602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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