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 项目编码 | 220600-RS-FW-QT-011 | 
|---|---|
| 项目来源 | 权力清单 | 
| 项目名称 | 企业集体合同审查备案 | 
| 项目子项 | |
| 主题分类 | 服务法人/人力资源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令》第22号集体合同规定 | 
| 受理单位 |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承办机构 | 劳动关系与工资福利科 | 
| 共同实施部门 | |
| 办理时限 | 十五日 | 
| 服务对象 | 企业 | 
| 咨询电话 | 0439-3226809 | 
| 监督电话 | |
| 收费标准 | |
| 收费依据 | |
| 申请材料及附件 | 集体合同文本;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 | 
| 基本流程 | 企业提交集体合同———人社部门审查:(1.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2.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4.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是否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并形成决议。)———审查有异议的—只收到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代表。———双方重新协商,修改集体合同,并将修改后文本报人社部门。———审查无异议的。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
| 备注 | 









 吉公网安备 22060202000001号
吉公网安备 2206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