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 项目编码 | 220600-RS-FW-QT-015 | 
|---|---|
| 项目来源 | 权力清单 | 
| 项目名称 | 白山市直机关工勤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年度考核、开除处分备案 | 
| 项目子项 | |
| 主题分类 | 服务法人/人力资源 | 
| 办理依据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2012〕第18号)、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4〕43号 | 
| 受理单位 |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承办机构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 共同实施部门 |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办理时限 | 即办件 | 
| 服务对象 | 市直各部门(单位) | 
| 咨询电话 | 3255855 | 
| 监督电话 | |
| 收费标准 | |
| 收费依据 | |
| 申请材料及附件 | 1、   市直机关工勤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备案岗位使用计划、竞聘上岗方案、岗位 变化表、岗位汇总表、备案表;2、市直机关工勤和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备案考核方案、优秀等次名额核定备案表、考核备案名册、优秀备案名册、考核备案统计表、基本合格以下等次情况说明、年度考核登记表 | 
| 基本流程 | 一、市直机关工勤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备案 1、用人单位申请核准岗位使用计划。2、用人单位申请核准竞聘上岗方案。3、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竞聘报名者的聘用条件初审并组织实施竞聘上岗。4、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民主测评(推荐)。5、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6、在不小于用人单位范围内,对拟聘人选进行不少于5 个 工作日的公示。7、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到人社局为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8、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凭聘用备案表办理相应工资手续。 二、市直机关工勤和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备案 市直机关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填写本部门《XX年度事业单位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核定备案表》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定合格后备案。 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工勤人员、工作人员备案 |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
| 备注 | 









 吉公网安备 220602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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